近日,承建納溪紫陽首座樓盤建設的瀘州太昌建司,因單位多名相關負責人挪用工程款,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造成影響,最終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而刑拘。
據地產開發商恒正投資集團(下稱恒正集團)有關人士稱,恒正集團早已于2014年、2015年就以超合同或工程量的金額借支款給施工單位太昌建司。施工方總工程進度為2640萬元,按合同應付施工款為1810萬元,實際支付和借給施工方的資金為2520萬元。在工程還沒有結束和驗收的情況下,施工方卻還想以農民工工資為由,繼續索要“農民工工資”,遠遠超出實際工程量幾百萬元。開發商還了解到,施工方不僅在供貨材料商處賒了550多萬的材料款,還挪用了400多萬的民工工資,故恒正投資集團不同意再付款。
納溪警方證實了施工單位有人挪用公款一事,但稱具體金額尚不清楚,而刑拘的3人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太昌建司紫陽首座項目負責人劉某也告訴記者,此前的部分款項被工班長楊某和李某分別挪用,楊某挪用了100萬元左右,李某挪用了60萬元左右。目前,施工單位正在督促兩人想方設法將此款項補上,盡快補發工人應得的工資。
恒正集團劉總稱,他們在該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提供相應材料,力爭妥善解決此事。目前,恒正集團又拿出了280萬元,由納溪建設主管部門監管,先行支付施工單位欠下的農民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