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優秀歷史文化,進一步加強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通知》《瀘州市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有關要求,決定在我市規劃區范圍開展有關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的普查,為廣泛搜集線索、拓寬普查渠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各單位及全市人民踴躍提供相關線索。
一、征集范圍
瀘州市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
二、征集條件
除了符合以下標準外,特別是關于近現代、新中國成立以后、改革開放以來有代表性的建設成果,以及老廠區、老港區、老校區、老居住區的線索。
(一)歷史建筑確定標準
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價值、突出的建筑藝術特征或者一定的科學文化價值,且不屬于文物建筑的建(構)筑物,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歷史建筑:
1.能夠反映瀘州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具有特定時代特征和山水環境地域特色;
2.與重要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歷史事件或者歷史名人相關聯;
3.建筑形體、空間、色彩、細部和裝飾等代表一定時期建筑設計風格和藝術特色;
4.建筑材料、建筑結構、施工工藝代表了一定歷史時期建造科學和技術;
5.具有其他重大歷史文化意義的碼頭、渡口、橋梁、作坊、商鋪、廠房、倉庫和宗教場所等;
6.在一定地域內具有標志性或者象征性,具有群體心理認同感;
7.具有其他價值和特征的。
(二)歷史文化街區的劃定標準
城鎮中具備下列條件的傳統居住區、商貿區、工業區、辦公區等地區可以劃定為歷史文化街區:
1.具有下列歷史文化價值之一。
①在城鎮形成和發展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與歷史名人和重大歷史事件相關,能夠體現城鎮古代悠久歷史、近現代變革發展、中國共產黨誕生與發展、新中國建設發展、改革開放偉大進程等某一特定時期的建設成就。
②空間格局、肌理和風貌等體現傳統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時代風格。
③保留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保持傳統生活延續性,承載了歷史記憶和情感。
2.具有一定的規模和真實的物質載體,并滿足以下條件。
①傳統格局基本完整,且構成街區格局和歷史風貌的歷史街巷和歷史環境要素是歷史存留的原物,核心保護范圍面積不小于1公頃。
②保存文物特別豐富,歷史建筑集中成片,核心保護范圍內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等保護類建筑的總用地面積不小于核心保護范圍內建筑總用地面積的60%。
三、線索征集要求
(一)能提供準確的建筑物詳細地址和具體位置,包括區、街、路名和門牌號,最好配以現狀圖片。
(二)提供建筑歷史和建造時間(如不確定可提供線索,我們進行核實篩查)。
(三)提供建筑歷史功能和現房屋功能。
(四)請說明推薦理由及建筑的歷史、特色和價值等,盡量提供反映推薦理由的照片、圖紙、文獻等材料。
四、征集時間
本次線索征集2021年12月10止。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線索。來信請寄:瀘州市公園城市建設發展中心(原瀘州市園林局)名城保護科(請在信封上注明“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線索”字樣),郵政編碼:64600。電子郵件郵箱:527070758@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線索”字樣。聯系人:卞正益,聯系電話:2288125。請推薦人務必將聯系方式一并提供,方便后期現場跟蹤普查,了解更多歷史故事。
傳承歷史文化,保護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歡迎您積極參與到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的普查中來!在此表示誠摯的謝意!